近日,“韩国母子三人被亲人下药性暴力10年”的消息在微博朋友圈被疯狂转发。
微博转发信息显示,22日,韩国某社区网站公开了一个母亲李某和两个儿子录制的求助视频。他们在求助视频中称,过去10年,遭到丈夫及亲人的性暴力和性买卖,13岁的小儿子至今已被300多人侵犯过。
虽然事件的真实性有待确认。但是,回顾过往我们发现,类似的性暴力案例在韩国并不少见。韩国还有不少根据这些严重的性暴力事件改编的电影。
“密阳群体性暴力事件”发生于2004年,韩国某市3名表姐妹被一个高中生非法暴力组织多次殴打和轮奸,涉案人员达41人,震惊全国。韩国电影《韩公主》就改编于此。
著名电影《素媛》改编自“赵斗淳事件”。2008年12月,赵斗淳于韩国安山市檀园区对8岁小学女生以残忍手段实施性暴力,并造成其终身残疾。
2005年,韩国光州仁和聋哑特殊教育学校一位新来的美术老师,向光州障碍人性暴力服务机构揭发了该校校长和老师对在校残障儿童实施虐待和性暴力侵害的行为。此事后来被改编成电影《熔炉》。
性暴力不断 民众认为量刑过轻
赵斗淳事件,韩国高法院判决强奸犯赵斗淳12年有期徒刑。
判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公众指责该判决过于仁慈。此后,韩国国会提高了对儿童性侵犯犯罪的量刑标准。
“仁和学校事件”中,涉案校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名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没有接受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
不过,《熔炉》电影的上映引起了韩国民众的集中关注,在民众的推动之下,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1人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人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人受到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
对性暴力事件的屡屡发生,2014年首尔青少年性文化中心对511 名市民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27.3%(143名)被调查者认为是由于对施暴者量刑过轻。
性暴力事件取证难,官方不作为?
李女士在公开信里称,虽然向警方举报但并没有得到正式调查。电影《熔炉》中,受害方的聋哑孩子们及残障人团体组织的抗争却受到公权力机关的驱逐,使韩国民众对法官性暴力犯罪审判表示失望、愤怒和怀疑。
性暴力犯罪案件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在侦查此类案件时,经常面临取证难的问题。
首先,可作为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少见。
此类案件有多发生在隐蔽场所,除了轮奸等在同一犯罪场所内犯罪人,或被害人有多人的案件,一般性犯罪案件中,很难找到证人。
受害人的防卫能力缺失,以及羞耻心,让此类案件的取证更难。一些幼童或智力障碍女性受害人,通常对自己受侵害的事实认识不清,事发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告知亲人。等到亲属发现时,犯罪现场已经被破坏。“密阳群体性暴力事件”中,被害者在受侵害半年后由于自杀才被家人发现。
如果受害人是智力障碍者或幼童,他们不仅没有反抗性侵害的能力,甚至都没办法将受侵害的事实描述清楚,这就导致他所做的案件陈述受到质疑。在一些证据较少的案件中,会使本来就是弱势群体的受害人处在更加不利的地位。
此外,心理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使受害人不愿报案或陈述案件。
包括韩国在内的亚洲国家,受传统观念影响,受到性侵害可能会被视为人生污点,有时不仅得不到社会的关怀和帮助,甚至被指指点点,这都给受害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对报案和陈述案件事实会产生抵触心理,使其不愿对检察机关说真话,宁愿与加害方和解。
“密阳群体性暴力事件”中的被害方迫于社会、加害方和警方的多重压力,终选择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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